1、设立批准
金华黄大仙文化研究会是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理》的规定,经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批准,于2005年11月成立的社会团体。浙江省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副主席梁平波先生为研究会成立题词“集百家之长,济普世之生”。
2、性质与宗旨
本会的性质:是从事文化、风景、旅游、宗教工作的单位或个人自愿结成的学术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文化、风景、旅游、宗教工作者,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促进旅游、文化事业的发展,倡导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3、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黄大仙文化史料的研究和整理,黄大仙文化的学术探讨和交流,弘扬黄大仙文化并开展研究咨询和科研服务,组织黄大仙文化的宣传活动和促进资源的挖掘、利用,开展其它有关黄大仙文化的活动。
4、机构与人员
名誉会长: 杨守春、张民、毛根芝、何美华
会 长: 陈炫亮 常务副会长:朱红
副 会 长: 吴红梅、张跃西、邵建荪、罗美玉、施清纯、骆高远
秘 书 长: 俞高双
副秘书长: 张乐初、陈德松、马骏、方雪艳
理 事: 马骏、刘水保、吕洪新、朱红、吴红梅、吴国兵、陈天佐、陈炫亮、陈德松、张跃西、
张乐初、邵建荪、罗美玉、施清纯、骆高远、俞高双、蒋立军
顾 问: 王远、王景荣、方雨辉、史克、许光明、严振南、李耀辉、陈德、陈鹰、陈天堂、郑振乾、
胡海牙、赵文卿、翁绍辉、徐家麟、彭兆棨、蒋风、蒋天水、楼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