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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安局金华山分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9-28


一、金华市公安局金华山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统一领导、指挥金华山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向管委会和市局、省厅及时提供相关重要信息,分析、研究对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教育和训练工作。
(4)受理公民报警救助;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负责金华山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7)负责来金华山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及其他重要警卫任务的组织协调。
(8)组织实施金华山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制定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等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9)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公安局金华山分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二、金华市公安局金华山分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金华市公安局金华山分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华市公安局金华山分局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3,180.0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1.96万元,下降 0.38%。主要原因是:2016年为分局成立第一年,局机关业务用房的改造、车辆、设备购置等用于开办的经费比2017年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99.67万元,占总收入97.47%,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09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99.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97.47%;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0万元,占  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98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5.07万元,占 82.83%;项目支出512.98万元,占17.17%;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65.3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8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198.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6.27万元,项目支出512.9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88.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华市公安局金华山分局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80.0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1.92万元,下降 0.37%。主要原因是:2016年为分局成立第一年,局机关业务用房的改造、车辆、设备购置等用于开办的经费比2017年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华市公安局金华山分局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8.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4.54万元,增长16.11%。主要原因是:由于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人员经费的调整以及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清算工作的开展。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金华市公安局金华山分局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39.48万元,支出决算为2,98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3%,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支出结转结余80.35万元以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年中追加新调入民警人员经费。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776.6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10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入职新民警两名以及全局民警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清算工作的开展。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5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3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3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宣传片拍摄费用未及时支付,以及正常使用后,区财政收回办案经费指标9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3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使用后,区财政收回指标3480元。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12.35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4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五小工程建设和“三位一体”改造项目中有三个项目工程未验收,故没有支出相关款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7.1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1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养老保险缴费正常调基以及在职人员增加,年中追加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2.8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职业年金缴费正常调基以及在职人员增加,年中追加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0.9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医疗保险缴费正常调基以及在职人员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9.8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0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公安局金华山分局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5.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9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协辅警工资福利支出和加班补贴;
公用经费276.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分局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也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3.9万元,支出决算为44.16万元,完成预算的59.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62万元,完成预算的63.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8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53.57万元,下降85.1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46%。主要用于接待前往分局开展考察、检查、学习交流等事务的各类单位组织所产生的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累计7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3.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85.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6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出差、执法执勤等工作中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6年为分局开办第一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购置9辆特种车辆,2017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2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86.4万元,增长45.51%,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以及部门办公设备购置在基本支出中列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局本级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9.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7.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华市公安局金华山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2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其他用车1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是反映公安机关日常行政运行中的基本支出。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是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
1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是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费、运行费、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支出。
15.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是反映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